孩子要是能樣樣自己來,大人就輕鬆了。想養出「自立小英雄」,大人必須學習放手。《親子天下》彙整四觀念、四步驟,教大人如何循序漸進的放手,增進孩子的自信心,也累積對孩子的信任。


以下事情,你已讓家中十二歲孩子自己獨力負責完成的,請打勾:


□ 為家人切盤水果         □ 蹓狗


□ 清理汽車內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□ 消毒自己的小傷口


□ 摺好自己的衣服         □ 縫掉落的鈕扣


□ 安排自己的讀書時間


 


「省省吧!等他做喔?我還是自己來比較快!」或許你內心如此叨唸。


 


「怎麼可能?別弄傷自己就謝天謝地了!」或許你心裡正如此吶喊。


 


在直覺認為孩子「不可能」、「做不到」、「不想做」前,請等一下!


 


請花個三秒回想:「孩子曾在大人陪伴下,做過這些事情嗎?」、「當孩子自動自發完成這些事情時,你怎麼說?」


 


「孩子是否有自立能力,其實是親子互動的結果,」友緣基金會副執行長黃倫芬如是觀察。


 


相信孩子「有能力做好」,是放手讓孩子自己來的基本準備。


 


四大觀念,放手更容易


放手的過程,其實就是創造「選擇並承擔後果」的機會。


 


觀念1 鼓勵參與,多一點


掌握孩子的發展階段,順勢而為,是讓放手得以站在「借力使力」起點的重要關鍵。


 


學齡前孩子的發展重心在「自主與進取」,學齡孩子則是「勤奮與好奇」。若能善用孩子在這些階段所展現的天性,用鼓勵、邀請的方式,請他們共同參與,孩子較能樂在其中。而這也是為什麼諸多教養理論均指出,「培養習慣從小開始」的原因。


 


像日本親子家事專家辰巳渚便建議,父母可事前與孩子進行分工討論,妥善分配工作內容與分量。如可從分內生活自理的事情開始,接著再鎖定孩子有興趣、且能力所及的家事,以免孩子因負擔太大或沒興趣,讓家事變成苦差事。


 


觀念2 具體與正向,多一點


語言具體步驟化,態度積極正向,可讓放手的過程更容易。


 


著有《媽媽是最初的老師》等多本親職心情札記,也為國小孩子設計「小廚師」一日活動的蔡穎卿,愈來愈能體會「具體溝通」的重要。


 


如她帶小廚師活動後,逐漸不再用類似「整齊、乾淨」的模糊字眼,而改說:「麻煩把這二十個杯子,從那兒端到這個檯子上,然後每三個一排,每個杯子的耳朵都朝向同一邊。」透過具體描述,讓第一次參與廚事的低年級孩子,也能成為「可以交託重任」的一日員工。


 


除步驟具體外,在鼓勵孩子的自立與獨立行為上,隨時保持正面鼓勵的態度很重要。


 


梅德哈絲在揭舉父母鼓勵孩子獨立的二十個好習慣中,第一條便是「避免悲觀的言語」。與其說「那沒有用」,倒不如說「那值得一試」;與其告訴孩子「這麼重,你搬不動」,不如改說「假如你覺得太重,我可以幫忙」。


 


觀念3 幽默與裝懶,多一點


忙碌的母親,如何不再被「母性本能」壓得喘不過氣?面對滿屋子待辦事項,用點「調皮、找樂子」的心情與智慧,有助為人父母者改頭換面。


 


如「絕不多做」守則提到,幫孩子多做一點,是剝奪他們學習的機會,影響往後大肌肉小肌肉甚至大腦發展,這個罪可擔不起。所以千萬克制點,不要手癢!更重要的是提醒父母不必與「完美主義」畫上等號,適性的「馬馬虎虎」才是生活最佳狀態。


 


類似這種「懶父母教出好小孩」觀點,黃倫芬詮釋,可說是一種「策略性的懶」或「裝傻」,多留點機會讓孩子自己負責,你會發現孩子的潛力,其實超乎你的想像。


 


觀念4 適性適齡,標準低一點


孩子的學習能力和年齡呈現正相關,在生活訓練時應該給予適齡的挑戰。與其要一個二至四歲的孩子幫忙洗碗拖地,不如先從排碗筷、拿報紙、擦桌子等簡單的練習做起。不妨事前幫孩子準備合適的工具,例如小刷子、小塊抹布、兒童圍裙等,讓孩子做起家事來更順手。此外,事前大人可先示範一遍,教導步驟和要領。


 


面對已經進入青春期的大小孩,家長要懂得分封「領地」,並適度降低預期標準,學會更有效率的方式,提升主動做事的動機,才能適度放手,有效減低衝突。


 


人稱「家事女巫」的林素芬舉例,如經常成為家庭衝突點的「襪子」,一定就有家庭成員不會乖乖放到洗衣機旁,她的解決之道就是「買個漂亮的垃圾桶放在客廳或浴室,讓大家就近丟」;嫌配對襪子很麻煩?她就一次買同樣顏色二十雙,「媽媽時間寶貴得很,不能把時間都花在配對襪子上,」她這樣告訴孩子;孩子房間總是亂七八糟?她的應對之道就是「亂裡面,別亂到外面」的界線,由小孩自己負責面對自己房間髒亂的結果。


 


四道步驟,循序漸進放手


以上四個觀念,有助大人跳脫「幫孩子=愛孩子」的思考陷阱;但究竟有哪些行動步驟,才能讓放手過程更順利?


 


在童軍教育領域超過三十年,台北市綜合活動輔導團輔導員 陳 君健,詮釋教學與教導的過程為「經過嚴謹設計的放任」。無論是教學生或自己的兩個孩子,她都秉持「規則|見習|實習|試做」四步驟。如以教孩子搭公車為例:


 


步驟一  規則|事前清楚說明。在家中說明整個過程,以及可能遇到的突發狀況。這個過程有可能是從日常聊天中慢慢累積,重點是大人要「耐煩」回答孩子提出任何的疑問。


 


步驟二   見習|大人示範,孩子觀看。此階段由大人帶著孩子同行,大人說明自己每個步驟的用意,小孩專心觀察。透過見習過程,有助於孩子具體了解先前獲得的知識。


 


步驟三   實習|孩子領導,大人觀察。此階段也是大人小孩同行,但角色互換,由孩子發號施令、自己決定,大人在過程中只觀察,就像路人甲般跟在孩子後面。除非過程中嚴重危及道德或生命,否則所有評論都等下車後才進行。


 


 


 


步驟四  試做|交給孩子,大人驗收。此階段,大人不隨行上同一輛公車。若仍不放心,可騎車跟在公車後面,或是直接前往目的地驗收成果。


 


透過以上四階段過程洗禮,家長較能「心安理得」放心放手。透過循序漸進的放手過程,讓孩子一步步累積對自己的信心,大人也一步步累積對孩子的信任。


 


出處:親子天下雜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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